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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自 2025 年 11 月 12 日起,英文刊名正式變更為 Taiwanese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

本刊旨在推廣理論與實務結合之政策或科際整合研究,已通過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2025 年「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期刊評比」,獲評為第三級期刊。歡迎各類政治、法律、經濟、社會、中國大陸研究、東亞文明與文化研究之學術論文投稿。稿件須經嚴格的匿名審查,每年六月、十二月出刊。

各期文章皆刊登於本所網頁(路徑:國家發展研究期刊→各期內容)提供使用者閱覽及下載。


總 編 輯:張國暉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執 行 編 輯:劉秋婉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編 輯 委 員:

王宏文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

吳親恩 中央研究院政治學研究所

辛翠玲 國立中山大學政治經濟學系

林政逸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

林竣達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黃兆年 國立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黃旻華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

陳良治 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蔡文軒 中央研究院政治學研究所

 (以上依姓氏筆劃排列)

國際編輯顧問

Dafydd Fell Department of Politics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and Centre of Taiwan Studies, SOAS, University of London

Mark W. Frazier India China Institute, The New School for Social Research

Wendy Leutert Department of East Asian Languages and Cultures, Indiana University

Christina Maags School of Languages, Arts and Societies, University of Sheffield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國家發展研究》編輯程序

92.02.19 所務會議通過

107.03.07所務會議通過

111.09.28所務會議通過

                                             

一、在接獲期刊投稿論文後,本刊執行秘書立刻進行登錄、編號、影印等工作,並將稿件轉交執行編輯。

二、執行編輯先就論文之基本要件進行審查,若不符合學術體例、學術水準過低,或是主題並不符合本刊主旨者,直接予以退稿。若論文有明顯需修改之處(例如論文總字數過多、文獻檢閱過短等),執行編輯得請作者先行修改,再開始審查工作。

三、對進行審查之論文,優先參酌相關學門之所內、外編輯委員意見,選出適合審查之委員三至五名,知會總編輯。

四、總編輯若無異議,則送由執行編輯交由執行秘書依序聯絡審查工作。

五、初審結果為「修改後接受」或「修改後再審」,通知作者後超過三個月未收到回覆即視為退稿。

六、審查過程中,若執行秘書處理部分出現問題,則請示執行編輯決定之。

七、若執行編輯認為有超過其權限範圍之問題,則請總編輯召開編輯委員會處理。

八、總編輯得就事情之輕重緩急,決定編委會處理問題的方式,可以就書面徵詢意見、召集本所委員,或全體編輯委員會議以作成決議。

九、原則上編輯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以配合一年兩次之出版事宜。

十、本所於行政上應提供本刊充分之編輯協助。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學術期刊出版章程

                                                                              91.11.06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102.03.27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105.11.30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106.03.08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107.03.07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114.03.05 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115.06.03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本學術期刊定名為「國家發展研究」,為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以下稱本所)出版之學術刊物。為使編輯事務順利進行,特成立《國家發展研究》編輯委員會(以下稱本委員會)

二、本學術期刊每年出版二期,出版時間為每年六月、十二月。

三、本學術期刊對本所師生及所外專家公開徵稿,對外公開發行。

四、本學術期刊之內容以推廣理論與實務結合之政策或科際整合研究為主,包括各類政治、法律、經濟、社會、中國大陸研究、文明與文化研究之學術論文。發表之文字以中文或英文為原則。

五、本學術期刊由當任所長兼任總編輯,任期三年。

六、本委員會委員由總編輯遴聘本所專任教師及所外社會科學各學門專家學者擔任,合計七至十三名,任期三年,連聘選連任。編輯委員的遴聘,應考量學術專長分工、與編輯業務的經驗傳承。委員會設執行編輯一人,由總編輯指派,任期三年,連推得連任。委員會設執行秘書一人,由總編輯指派,負責聯繫和編輯、出版相關業務。另設編輯助理若干名,由所上研究生擔任,協助編輯事務。本學術期刊於封面內頁刊印發行人、編輯委員會委員、總編輯、執行編輯、執行秘書、編輯助理姓名,以及徵稿簡則。封面內頁以中文、封底內頁以英文刊印。

七、所有有關本學術期刊之未明列事宜,由編輯委員會討論後,向所務會議做成建議,由所務會議議決實施或追認。

八、本學術期刊定期由總編輯召開會議,討論編輯相關事務,修訂本刊徵稿簡則、撰稿格式及雙向匿名審查制度等。會議需有半數以上國內委員出席始得開會,表決以出席委員之過半數同意始得通過。

九、本學術期刊採雙向匿名審查制度。本所教師及本委員會委員均可擔任審稿人員。

十、本章程之修訂由所務會議決定。

  • 聯絡人:江宜津
  •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研究所

《國家發展研究》出版倫理聲明

本期刊致力於維護高標準的學術出版倫理與研究誠信,並遵循國際學術出版倫理原則,包括國際出版倫理委員會(Commission on Publication Ethics, COPE)(https://publicationethics.org/resources/guidelines)以及Elsevier Publishing Ethics (https://www.elsevier.com/about/policies/publishing-ethics)之出版倫理規定及相關指引,要求作者、審查者、編輯與出版單位共同遵守以下倫理規範,以確保學術研究之品質、公正性與透明性。

壹、出版單位之責任

出版單位應協助期刊維護學術出版倫理與研究品質,並支持編輯處理各類學術倫理相關議題。出版單位亦應確保出版過程之誠信與透明性,並在必要時配合辦理更正、撤稿或相關出版聲明,以維護學術紀錄之正確性,同時保障作者、審查者與編輯之學術權益。

貳、編輯與編輯委員會之責任

編輯與編輯委員會在稿件處理與出版決策中應遵守以下原則:

公平與公正審查

編輯應依據稿件之學術品質、研究價值及期刊宗旨進行決策,不得因作者之國籍、性別、機構或其他非學術因素而影響判斷。

維護審查制度完整性

編輯應確保同儕審查程序之公正與匿名性。

利益衝突迴避

編輯若與稿件存在利益衝突,應避免參與該稿件之審查與決策。

違反學術倫理之處理

如接獲檢舉或合理懷疑論文涉及違反學術倫理之情事,應依據出版倫理原則進行調查,並視情節採取退稿、更正、撤稿、撤除資料庫收錄或其他必要處置。

參、審查者之責任

審查者在同儕審查過程中應遵守以下原則:

保密原則

審查稿件應視為機密文件,不得向他人透露或用於個人研究。

客觀與專業評估

審查者應以學術標準進行客觀、公正之評估,並提出具建設性的審查意見。

利益衝突迴避

若審查者與作者或研究內容存在利益衝突,應主動告知編輯並拒絕審查。

學術倫理之通報

若審查者發現稿件可能涉及抄襲、資料造假或其他學術不端行為,應及時通知編輯。

肆、作者義務

作者在投稿與研究發表過程中應遵守下列原則:

原創性與研究誠信

作者應確保所投稿件為原創研究成果,不得涉及抄襲、資料造假、資料偽造或其他學術不端行為。

避免重複投稿與重複出版

同一稿件不得同時投稿至多個期刊,亦不得在未適當揭露與說明之情況下進行重複出版。

作者署名與貢獻

作者名單應反映對研究具有實質學術貢獻者。所有作者應同意稿件內容與投稿,並對研究成果共同負責。

引用與學術致謝

作者應適當引用他人研究成果與資料來源,避免未經授權使用他人研究內容。

資料真實性與可驗證性

作者應確保研究資料之真實性與準確性,必要時應提供相關資料或研究方法之說明,以利學術檢驗。

利益衝突揭露

作者於投稿時,應主動告知任何可能構成利益衝突或影響審查公正性之相關資訊。此類情形包括但不限於研究經費或財務贊助、補助計畫、僱傭或顧問關係、報酬、專利申請或授權,以及其他可能影響研究結果或其解釋之利益關係。凡屬可能造成審查偏誤疑慮之關係,即使為潛在或未來可能發生之利益衝突,作者亦應於知悉後儘早揭露。

伍、生成式 AI 使用規範

為維護學術研究之原創性與研究誠信,本期刊對生成式AI之使用訂定以下原則:

一、作者注意事項

  • 作者如僅使用生成式AI工具進行文法修正、拼字校對、語言潤飾、或格式檢查等輔助性工作,無須揭露其使用情形。
  • 作者如於稿件撰寫過程中使用生成式AI工具協助產生內容,包括研究問題之形成、理論建構、研究設計、資料分析與詮釋、摘要文獻、圖表製作,應於投稿時揭露所使用之工具名稱、及使用環節。
  • 生成式AI工具不得列為作者或共同作者。作者資格及其所對應之學術責任,僅能由自然人承擔。
  • 作者應對稿件內容負最終責任,包括事實正確性、研究結果之解釋、引用資料之適當性及學術倫理之遵循。作者應審慎檢核生成式AI所產生之內容,避免錯誤資訊、偏誤、虛構引文或其他不當內容納入稿件。
  • 作者不得將生成式AI視為研究判斷之替代者。研究問題之形成、理論建構、研究設計、資料詮釋、研究結論及學術觀點之提出,均應由作者自行完成並負責。

二、審查人注意事項:當審查人受邀審查他人之文章時,該文章應被視為保密文件,審查人不得將整份論文稿件上傳至AI工具,因為該行為可能侵犯作者的著作權;若文章中包含任何可識別個人身分的資訊,將涉及違反他人的隱私權。

三、編輯委員會注意事項:本刊要求作者需揭露稿件中使用AI工具的方式及範圍,如編輯(編輯委員會)懷疑投稿中存在未揭露或不當使用AI的情況,得要求作者進行解釋及補述。

一、 自115年4月1日起,本刊加入「公共事務領域期刊協同格式」。凡115年4月1日(含)以後之來稿,請依「公共事務領域期刊協同格式」撰寫;115年4月1日前之來稿,則仍適用《國家發展研究》撰稿格式(2025年11月修正)。
二、 本刊自116年6月出刊之卷期起,將全面採用公共事務領域期刊協同格式刊登,英文文稿則請遵循美國心理學會出版手冊:論文寫作格式第七版 (Publication Manual of 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7th Edition)。若115年4月1日前之來稿,因審查時程而於116年6月(含)以後刊出,亦請作者配合調整為「公共事務領域期刊協同格式」。

三、《國家發展研究》徵稿簡則(中文版)

請參閱附件:_國家發展研究_徵稿簡則_編委會修正通過_發佈版_1150623.docx

四、Call for Papers / Submission Guidelines
請參閱附件:_國家發展研究_徵稿簡則_英文發佈版_Revision_20260623.pdf

五、作者生成式AI使用情形自我揭露表 / Author Disclosure Form for the Use of Generative AI

請參閱附件:《國家發展研究》作者AI使用情形自我揭露表_Author Disclosure Form for the Use of Generative AI_1150623.docx

六、作者利益衝突揭露表 / Disclosure of Conflicts of Interest Form

請參閱附件:《國家發展研究》作者利益衝突揭露表_Disclosure of Conflicts of Interest Form.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