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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離校手續?附上流程簡圖

 

流程如下,詳見附件流程簡圖:


1.    論文口試結束,修訂論文,並依本所網頁「台灣大學碩博士論文格式規範」編排。 (格式規範:本所網頁→修業規定→碩博班論文格式規範;參考格式:本所網頁→口試專區→口試表格→參考文獻格式)


2.    列印一份修訂完成之論文(不必裝訂)、口試委員審定書正本送至所辦。


3.    所辦檢查論文題目英文翻譯及論文格式編排無誤後,將送交所長於口試委員審定書上核章,並電話通知同學領回裝訂(約需三至五個工作天)。


4.    依本所網頁「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注意事項」繳交:

(1)圖書館:需上傳論文電子檔及繳交紙本論文。上傳論文電子檔至「臺灣大學電子學位論文服務(ETDS)系統」(http://www.lib.ntu.edu.tw/node/103),學校大約一至二個工作天審核,審核通過後將會e-mail授權書至同學信箱。紙本論文方面,則是繳交3本平裝或精裝紙本論文。

(2)國發所辦:繳交1本平裝或精裝紙本論文、已簽核完畢之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聲明書、畢業生離校資料表(下載:本所網頁→常用表格),以及研究室或置物櫃鑰匙(一般生/在職生)。


5.    審核通過後,參考研教組公布之學位證書取得作業和離校手續之相關規定(https://www.aca.ntu.edu.tw/w/aca/GAADService_21071212125574207)。全部「離校流程一覽表」之應辦事項(請以計中之帳號及密碼登入「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系統」後,參見「離校流程一覽表」之各欄位說明)皆已完成者,始得至教務單位領取學位證書。


6.    辦理離校手續截止日期每學期不同,請上台大行事曆查詢。


附加檔案一為離校手續辦理流程簡圖。

附加檔案二為畢業生資料表(可至所辦公室辦理離校手續時填寫,也可下載填寫完畢交回所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