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項目:
項目 | 名額 | 內容說明 |
南樂助理教授助理 | 1 | 工作內容及要求: 1. 英文能力佳, 熟悉microsoft word, excel, 以及做影本等。 2. 協助上課資料,成績計算等。 3. 其他交辦事項。 |
二、申請期程:
1.自即日起至113/09/03(星期二)中午12時截止,將申請表e-mail: ndintu@ntu.edu.tw,逾時不予受理。(e-mail主旨:113-1學期獎勵金助理申請+姓名)
2.聘期:113年9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止。
三、申請限制:
1.113學年度第1學期需註冊在學之研究生。
2.研究生在學期間,如有前學年(期)教學、服務或研究,學習及執行成果不佳或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處分確定之次月起未滿一年)者,不得申請本獎勵金。研究生受領獎勵金期間有前項之情形者,應停止受領獎勵金,並應繳回溢領款項。
四、勞僱型兼任助理獎勵金相關事項說明:
(一)工作內容:需參與本所教學或服務,擔任教學助理、行政助理或兼任之,包含公告之各項工作內容說明。
(二)工作時數及薪資:
1.每月工作總時數32小時,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不含用餐時間),每週工作時數不超過11小時,每月工作日數累計不得超過23天。
助理出勤記錄表需於工作執行完畢之次月10日前送給所屬管理教師簽章並繳交至所辦公室備查。
2.薪資:碩士生每人每月為6,500元、博士生每人每月7,500元。
(三)受僱之研究生需負擔個人勞保費。
(四) 檢附「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獎勵金實施細則」供參。
四、工作準則:
(一)、應注意下列事項:
1.於排定工作時段者,請務必準時到達。
2.工作或值班時請嚴守公務機密,並以公務為優先,不得使用電話從事聊天行為。
3.公務用電腦不可任意安裝非公務所需之程式,避免公用電腦遭受破壞,個人之機密性資料及文件不得儲存於公用電腦。
4.工作時請注意禮儀。
5.請勿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作息。
6.保持清潔,物品應歸定位。
(二) 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1.非值班時間且非公務之需要,不得使用公用電腦及電話。
2.值班時間未指派工作之空檔可以看書。
3.有好友或同學前來,如非公務需要,勿逗留聊天。
(三) 一般規定:
1.如於排定工作時段無法前來工作者,需辦理請假。
2.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視實際情況取銷其工作:
(1) 請假達三次以上。
(2) 遲到二十分鐘以上達三次。
(3) 工作態度不佳。